境外投资促进信息
机制简介
为推动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促进合作,积累多双边投资促进资源,建立投资促进国际网络,我局积极探索与国外多双边机构的投资促进合作、交流。截至目前,我局已与51个国家/地区的91家机构签署88份双向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MOU),通过加强投资信息交流共享,共同举办投资促进活动等方式,为双方企业、机构提供服务和支持。
机制简介
2013年12月23日,中国商务部、相关市和美国芝加哥市(以下简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署《关于建立“中国市与美国芝加哥市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 成立“中国市与美国芝加哥市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组”
中方由商务部作为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杭州、武汉、成都等8个市,各市具体协调工作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芝加哥方面工作组成员为市长办公室、芝加哥招商局、“选择芝加哥”办公室和芝加哥商会。双方分别指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和芝加哥市招商局作为工商界代表参加工作组并承担工作组秘书处职责,负责工作组日常沟通、联络、信息交流、促进投资项目、组织商务活动。
中方由商务部作为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杭州、武汉、成都等8个市,各市具体协调工作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芝加哥方面工作组成员为市长办公室、芝加哥招商局、“选择芝加哥”办公室和芝加哥商会。双方分别指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和芝加哥市招商局作为工商界代表参加工作组并承担工作组秘书处职责,负责工作组日常沟通、联络、信息交流、促进投资项目、组织商务活动。
机制简介
为落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共同签署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相关内容,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向投资合作,提升经贸合作的规模和水平,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于2014年9月9日在厦门投洽会期间举办了第一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工作会,宣布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确定了联系机制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2014年11月下旬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和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赴波兰参加了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工作会,并就《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共识》达成一致意见。